发布单位:
工作地点:海安市
职位数量:
招聘人数:
报名截止日期:2024-12-24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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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冬季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公告详情: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冬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冬季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及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988年12月至2006年11月之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上述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邮箱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备注和其他信息”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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